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计划调整董事会人数,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新功先
生、史惠芳女士、李恩泉先生、林瀚先生、吕灵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杨朝合先生、王爱东先
生、周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朝合先生、王爱东先生、周灿先生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王爱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因杨朝合先生、王
爱东先生、周灿先生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任期
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将
在杨朝合先生、王爱东先生、周灿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之前,完成相应独立董事的
更换工作。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功先生,男,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培训中心(现更名
为湖南石化高等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曾用名为青岛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
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至今任九江青岛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06 年至 2015 年曾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至 2022 年 4 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5 年至 2020 年 4 月、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月至今任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934,350 股,通过青岛惠城
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5,159,900 股,合计控制公司 67,094,250
股。张新功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史惠芳女士,女,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青岛澳东化工有限公司主管,青岛理查斯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 至 2015 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至 2022 年 5 月任青
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青岛
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任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惠疆环
保(喀什)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任惠疆环保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惠疆环保(岳普湖县)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史惠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8,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恩泉先生,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化工总厂催化剂厂班长、中国石化催化剂长
岭分公司工艺主任、吉林京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嘉孚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至 2019 年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部长;2019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8,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林瀚先生,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8 月至 2015 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长,2015 年至 2019 年 7
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8,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吕灵灵女士,女,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2012 年至 2014 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2014 年至
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组长;2018 年至 2019 年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部副部长;2019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吕灵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4,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朝合先生,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长期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
学工程学院院长、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
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和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理事、中国
石油学会智库专家、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
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朝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爱东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23 年 10 月退休。曾任职中国石油
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席,致公党石油大
学支部主委。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岛区政协委员。曾任东营市河口区农村合
作银行独立董事等。现任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泰科
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爱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灿先生,男,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采油
工艺设计工作;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
院从事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期间组织部挂职一年;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年 6 月,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
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