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中审众环”);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4 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充分考量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
本情况、专业能力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的会计师
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
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收费为 35,961.69 万元,橡
胶和塑料制品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度年末数为 12,619.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监管管
理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陈奎、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最近 3
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晓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4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1.5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 年,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
体审计工作需要,充分考量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及审计费用报
价等因素,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
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审
众环有关执业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
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