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艳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购买其持有的江
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在近 12 个
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