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9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议室
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网络投票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股东会决议公告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23,974,7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62%(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261,28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4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713,4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9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0 人,
代表股份 5,660,3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5,660,34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26%。
股东会决议公告
通讯方式)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961,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3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6,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5%;反对 13,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960,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08%;反对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股东会决议公告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6,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1%;反对 14,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3%;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7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3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6,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5%;反对 13,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95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70%;反对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2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股东会决议公告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5,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2%;反对 14,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
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