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决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发科技”)及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方勤华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及提案相关附件材料,
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选举徐常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临时提案的内容
(一)控股股东城发科技提交的《提案函》
《关于选举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城发科技提名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城发科技郑重声明本次提案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具体,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旨在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
(二)持股 1%以上股东方勤华先生提交的《提案函》
《关于选举徐常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方勤华先生现提名徐常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勤华先生保证所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且不属于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东提请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提出临时提案日,提案人城发科技持有公
司 6,960.674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9%,方勤华先生持有公司 539.1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38%,提案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及提案相关附件材料;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