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事长刘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83,895,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4.7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649,92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245,5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245,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245,5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81,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56%;
反对1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01%;弃权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纬纶律师、戴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