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WATER METER (GROUP) CO., LTD.
会议资料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召 开 的 日 期 时 间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 开 地 点 :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北 海 路 358 号 宁 波 水 表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4 行 政 会 议 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 的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张琳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依照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拟在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结合
前述情况,拟修订《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中对应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 条 董事由股 东会选举 或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董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继续按照有关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董
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董事职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继续按照有关
维护公司利益。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董事职责,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维护公司利益。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司董事总数的 1/2。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司董事总数的 1/2。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由 独立 董 事 中会计 专业 人 士担 任召集
独立 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
的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公司章程》修订所涉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同时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文字表
述规范要求对部分条款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调整不得改变条款实质含义,确保《公司
章程》修订事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
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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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选举产生。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选举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0)及《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