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公司与广东鹰牌陶瓷集
团有限公司就税收承诺事项等达成补充协议,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三)》。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公
告》。
(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
行合理预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获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启超、沈耀亮、罗琴回避表决。
(1)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