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5-33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
的总额。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0 股后的 544,543,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