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卫通
股票代码: 601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
持股比例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卫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卫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
意。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卫通、上市公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本期可交换债券 指
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合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下降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法定代表人 陈鸣波
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4071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系
统、精确制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
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
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
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
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管理;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
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
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
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
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
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10-6876747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发起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发起人如下表所示:
股东/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000万元 10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境外居留
权
董事长、党组
书记
党组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
董事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股权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比 79.94%(其中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 62.77%,航天科技集团-中金公司-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4.77%,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4.7
(中国卫通,601698.SH)
究院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所持中国卫通部分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为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
国卫通股份数量被动减少、直接持股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国卫通股
份的计划。若增持或减持中国卫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
完成发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6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航天科技集团
所持有的部分中国卫通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4航天EB”,债券代码为“137190”。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本
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
即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止。
资者选择换股被动减持累计达到182,931,097股,占中国卫通总股本4,224,385,412股的
减持股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时间 换股价格(元) 交易方式
(股)
可交换债券
中国航天科技集 2025 年 6 月 26 日)、16.89
至 182,931,097 换股导致持
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224,385,412股,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56,449,88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4.72%。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持有上市公司201,631,26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7%。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上市公
司201,631,26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7%。因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3,559,712,407股股份,控制股权比例为84.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2,973,518,786股股份,持股比例降至70.39%,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中国空间
技术研究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因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
控制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降低至79.94%,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有限 3,156,449,883 74.72% 2,973,518,786 70.39%
公司
中国运载火
箭技术研究 201,631,262 4.77% 201,631,262 4.77%
院
中国空间技
术研究院
其他投资者 664,673,005 15.73% 847,604,102 20.06%
合计 4,224,385,412 100.00% 4,224,385,412 100.00%
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事业单
位
三、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9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挂牌转
让之目的,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开立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21,827,370股。除上述之外不存在其他
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卫通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鸣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中国卫通 股票代码 601698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有■无□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备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
增加□减少■
股份数量变 动人 究院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化 院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直属的事业单位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接持股比例及
合计控制股权比例被动减少)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3,156,449,883 股,直接持股比例: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下属事业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有 201,631,262 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例:4.77%。
已发行股份
因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 3,559,712,407 股,合计控制
比例
股权比例为 84.27%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动后,信息披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2,973,518,786 股,直接持股减少
露 义 务 人 拥 182,931,097 股,变动比例:4.33%。
有 权 益 的 股 下属事业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下属事业
份 数 量 及 变 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
动比例 因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 3,376,781,310 股,合计控制
减少 182,931,097 股,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为 79.94%,变动比例为 4.33%。
在上市公司
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方式: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直接持股比例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被
的时间及方
动减少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 股 股 东 或 是□否■
实际控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 是□否■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否■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