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55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4 年度
董事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
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24,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
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
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
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10 号)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分行”或“债权人”)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签订了《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1 日止。为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的义务得以切实履行,本公司作
为保证人于同日与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务人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累计担保
担保 被担保方
经审批的担 本次担保进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进 额占上市 剩余可用担
担保 被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是否关联
保额度(万 展前的担保 金额 展后的担保 公司最近 保额度
方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
元) 余额(万元) (万元) 余额(万元) 一期净资 (万元)
例 率
产比例
本公 北京我
司 爱我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545,814.38 万元,总负债
为 245,524.04 万元,净资产为 300,290.34 万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714,181.00 万元,总负债
为 419,636.71 万元,净资产为 294,544.29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确定期间和最高融资余额内,债权人依据《借款合同》发生的全部债权,主债权
余额根据融资合同总金额扣除债务人提供的保证金确定。其中,债权确定期间为
写:捌仟万元整)。
括根据《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
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
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1)本合同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债
权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
《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
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
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
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
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21,512.7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6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1,510.5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2.53%。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