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5-08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9 人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数量:9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68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 3,434.75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
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1 次(其中 7 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其中 5
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栋 (项目合伙人)
年 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
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惠俊
年 10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
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一百八十万元,系按照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
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一百八十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管理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
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判断,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股东会审
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