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亚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周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6,790,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2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3,935,9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9%。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016,4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3,935,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9%。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57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801,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72%;反对 1,1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2%;弃权 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139,485,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1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3%;反对 1,2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84%;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
表决结果:同意 139,455,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8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25%;反对 1,2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33%;弃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2%。
表决结果:同意 139,586,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812,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84%;反对 1,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54%;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139,451,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7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0%;反对 1,2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64%;弃权 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表决结果:同意 139,444,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70,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19%;反对 1,2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77%;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
表决结果:同意 140,007,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33,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23%;反对 5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7%;弃权 1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9%。
表决结果:同意 140,005,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30,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58%;反对 5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6%;弃权 1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7%。
表决结果:同意 140,001,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27,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57%;反对 68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0%;弃权 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朱培元、常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