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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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
的顺利进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核验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
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
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
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
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
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
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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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
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
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超出议题范
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
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
公告。
十一、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
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
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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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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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
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
(五)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投票系统
(七)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具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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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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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将对公司的住所进行如下变更,请审议。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情况
变更前: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5 号蓉药大厦 1 栋 4 层附 2、3 号
变更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凤凰路 558 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变更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5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凤凰路
号蓉药大厦 1 栋 4 层附 2、3 号,邮政编码:610041。 558 号,邮政编码:610219。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请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