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10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
三)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案》 议案数(6)
《关于修订并更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案》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04、2.05、2.06 属于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提案 2 需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
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并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手续;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佳琦
联系电话:0512-65309772
传 真:0512-65185128
电子邮箱:zqsw@szpd.cc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51505”,投票简称为“苏规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
(6)
《关于修订并更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案》
特别说明:
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委托人本人/本单位承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
托书签署页)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