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会议室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19 人,代表股份 986,954,57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50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315 人,代表股份 26,828,64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236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的股东共 315 人,代表股份 26,828,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2369%。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86,078,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12%;反
对60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11%;弃权273,2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952,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7345%;反对6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冯碗仙当选。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