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7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朱凤
廉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是否为
股股东或 占其所
股东 本次拍卖股 司总 限售股
第一大股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份数量 股本 及限售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类型
致行动人
广东省东
司法
朱凤廉 是 69,000,000 52.23% 7.70% 否 2026-1-7 2026-1-8 莞市中级
执行
人民法院
注:(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新世纪
公司
朱凤廉 132,110,504 14.74% 69,000,000 0 52.23% 7.70%
杨志茂 36,000,000 4.02% 0 0 0 0
合计 300,610,504 33.55% 69,000,000 0 22.95% 7.70%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个月内不可以交易。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