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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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为规范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
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
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
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内部审
计 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内部审计部门的全面工作,包括内部审计
制度的起草、审计工作计划的拟定、组织审计项目实施及审计情况报告、内审团
队建设等。
部门合署办公。
(1)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制定内部审计规程或方法;
(2)编制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4)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5)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
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6)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7)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和监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9)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
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10)完成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具有以下权限:
(1)参加公司或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会议,组织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议;
(2)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有关文件资料;
(3)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他电子数据和资料;
(4)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文
件,现场踏勘查验实物;
(5)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6)根据审计情况,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提出整改或管理
建议。对审计意见采纳、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经
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经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9)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进行审计;
(10)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至
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审计、经济、法律、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3)具有审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五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职责的工作。
害关系的,应进行回避。
排,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心工作,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包括编制项目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
方法、项目审计组人员及分工、审计时间等内容。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遇有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批准,
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实施审计。
内进行审计公示。
在实施审计前,审计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向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按照审计人员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
性负责。
计单位的情况,充分考虑审计目标、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和成本等因素,综合
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计算和分析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
分的审计证据,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可
能存在的缺陷和舞弊风险,对存在的缺陷和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取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的各种实施依据,审计证据应
当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客观反映审计实施情况,以及审 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充分支
撑审计结论或意见。审计工作底稿需经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
定。
责人初审后,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充分交流。
日内,向审计部门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与申诉事项无关的内容,按原审计意
见执行。接到审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申诉或书面意见者,视同无异议。
据此出具审计意见。如存在较大调整,需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将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
形成审计档案。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档案进行审核后归档保存。
内部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实施后续审计,跟踪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采纳审
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及时整改。
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前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要的办公条件应予以保证;
集团或本单位同类业务标准执行。
善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进行处理:
(1)拒绝接受或者干预阻碍审计检查的;
(2)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
(3)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整改意见和审计决定的;
(5)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6)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
(7)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
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
现的问题未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
(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应给予
奖励。
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