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止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1、提案 2、提案 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
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
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常州天晟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
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余丽品、张婷
电话:0519-86929019
传真:0519-88866091
邮编:213028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