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丁春雨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
监事会主席丁春雨及职工代表监事刘保群、方洁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
除,《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
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2 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