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东大会审议。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2025 年 10 月 1 日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多元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公司客户结构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原应收客户主要为专利中药业务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一般都有多年合作时间,信
用情况良好。而随着健康板块、化生药板块及配方颗粒等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其客
户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信用风险特征与专利中药业务客户存在明显差异。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客户风险特征等因素,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中“应收客户款项”组合
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应收客户款项组合分为“专利中药客户组合”“其他客户”和“合
并范围内部关联方客户”,同时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复核,综合评估相关客户信用
状况和历史实际损失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上述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三)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组合一:应收客户款项
账龄 预期损失率
其中: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
(1)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预期损失率
账龄 组合 1 组合 2 组合 3
专利中药客户 其他客户 合并范围内部关联方客户
其中: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 1% 不计提
(2)其他应收款坏账组合不变,坏账计提参照其他组合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进行计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
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
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调减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约 1,600 万元。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
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
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
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