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
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了保障募投项目
的完成质量,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该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进行
重新论证并将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7,259,688.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0,311.33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81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
宁夏石英坩埚
一期项目
宁夏石英坩埚
二期项目
半导体石英坩
埚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合计 46,274.03 46,274.03 19,606.80 42.37%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已经实施完毕,项目已结项。
三、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6.3.9 条的规定,公司对“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
证: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石英坩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调整后投资
总额为 15,247.52 万元,截至目前,“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暂未实施。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791.88 万元及手
续费支出 0.01 万元;
额余额为 15,247.5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9.3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余
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差额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6,000.00 万元尚未
到期所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期,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
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召开的光伏产业座谈会,规范光伏产业竞争
秩序,明确提出综合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
能有序退出,共同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价格战走向技术和服
务竞争。2025 年光伏行业的“反内卷”成效已开始显现,自 2025 年 7 月初以
来,硅料、硅片等光伏产业链价格已显现企稳回升态势。从长期趋势来看,随
着国家政策的持续落地与完善,不仅有助于优化光伏行业的资源配置、改善供
需结构,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还将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出清,为光伏行业的
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双碳”目标的提出是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内外“零
碳”愿景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目标不断提高、光伏产业链成本持续下降、全球碳
中和提速,在“双碳”大目标引领下,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以光伏为代表
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成全球共识。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 2035 年风光
总装机力争达 36 亿千瓦。“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就将其作为核心目标,提
出要通过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拓展新能源非
电利用等路径推进目标落地。同时,在光伏发电综合成本持续下降、AI 算力等
新兴市场需求增长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光
伏行业未来需求明确,发展空间广阔。随着下游拉晶工艺的升级以及大尺寸及
N 型单晶硅片占比的持续提升,对坩埚各项技术参数提出更高要求,推动“高
纯度、大尺寸、低成本、长寿命”石英坩埚需求增长。
公司在高品质、大尺寸、长寿命石英坩埚制造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在多年
从事石英坩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拥有一
支技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始终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公司从源头
把控产品质量,生产技术成熟,在产品制造设备和模具配置等方面都处于行业
较高水平,针对熔制等核心生产环节进行自动化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推动产
品升级,并通过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促进生产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提升大
尺寸坩埚的生产效率和品质稳定性、一致性。
在此背景下,公司在宁夏新建直拉单晶硅用石英坩埚生产项目,持续提升
坩埚纯度及尺寸以适应下游行业的变化趋势,满足未来产业链下游客户的需求,
在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政策的积极引导和下游市场的未来发展潜力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良
好的市场条件,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光伏产业有望进一
步快速发展。
(四)项目预计收益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随着未来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
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并获得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
益。
(五)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
需要,项目的实施是为了持续提升公司石英坩埚纯度及尺寸以适应下游行业的
变化趋势,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从光伏行业长远发
展来看,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此同时,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公司在专注已有产线的运营打造,提升产线效率的同时,将密切关注行业
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及时跟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协调各项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
实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审慎评估,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生产和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
集资金使用节奏,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
配置,暂时降缓项目建设节奏,避免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司资金的占用,更
好地适应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基于谨慎性原则,暂未实施“宁夏石英坩埚二
期项目”。根据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及实际进展情况,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审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延期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调整前) 态时间(调整后)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
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本次对“宁夏石英坩埚二
期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
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从光伏行业长远发展来看,具备投
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在专注已有产线的运营打造,提升产线效率的同时,
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
及时跟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
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基于审慎性原则,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
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行业现状及
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
发展规划。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进
行适时安排,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