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2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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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48,240.27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 万元);2024 年年报挂
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
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明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2009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 3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连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鹏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 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为本公司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连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鹏先
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为本公司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连锋先生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谭鹏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
过公司比选流程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116 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 96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 118 万元减少 2 万元,并承诺 2025
年若有新增子公司需要委托其审计的,服务收费不超过当年投标报价文件中同类
型同规模子公司报价的平均水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
作,履行必要和充分的审计程序,有充分审计时间,配置合理审计人员,执业能
力胜任。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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