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9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院”)依法裁定受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
日盛”)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
理人”)。同日,北京一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5)京 01 破 501
号《公告》,定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召开暨启动相关议案表决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参会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一)手机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搜索微信小程序“破茧云会议”,输入债权人网络会议短
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二)电脑参会
电脑打开浏览器,访问登录页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 登录网
站,输入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三、会议主要议题
方案》。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表决采取书面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表决已于 2025 年 12 月
表决需求的债权人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已完成有效投票及在开放表决后的任意时间内
登录会议系统均视为出席。
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21 日中午 12 时
前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投票后,不可再更改。出席会议的有表决
权的债权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权利:(一)未在以上两个选项中选择任何一
项;(二)两项都选;(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投票;(四)投票不清。
相较于预重整期间表决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重整期间
表决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未对有关债权人有不利影响,
也未出现重大变化,因此在法院裁定受理东易日盛重整申请前,已经表决同意《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
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的债权人的表决意见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表决;如
已表决债权人所代表的相同性质的债权金额发生调整的,则以调整后的债权金额计算其
代表债权金额;如已表决债权的债权性质发生调整的,则相应调整其所在表决组并重新
表决;已经表决反对以及未参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表决的债权
人,可以对相应议案重新表决。
五、关于受领偿债资源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因公司债权人数量众多,为保障广大债权人利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收集债
权 人 领 受 偿 债 资 源 的 相 关 账 户 信 息 , 职 工 债 权 人 请 点 击
https://xcx-api.zuduijun.com/api/long-url?code=eaqIri&app=22 填写;其他类型
债权人请点击 https://xcx-api.zuduijun.com/api/long-url?code=VBZrie&app=22 填
写。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电话:13681337304、13683646734
东易日盛各区域联系电话:
分公司 电话
北京
上海
北京新模式 13671249244
天津
石家庄
大连
青岛
成都
昆明
深圳
佛山 19525782241
东莞
南京
合肥
无锡
苏州
杭州
宁波
武汉 15807159887
郑州 18638560690
西安
兰州
长沙 13691260406
温州 13683132430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30-12:00、下午 2:30-5: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十纪海纳大
厦
七、风险提示
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
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最终的重整计划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