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58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 人,代表股份 155,202,7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3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145,864,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57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35,494,13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38,4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6 人,代表股份 26,155,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8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21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05,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反对 632,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6%;弃权 3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6%。
表决结果:同意 154,286,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7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86%;反对 606,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7%;弃权 31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
表决结果:同意 154,217,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0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39%;反对 675,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4%;弃权 31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
表决结果:同意 154,213,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0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5%;反对 61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9%;弃权 37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6%。
表决结果:同意 154,213,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0,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0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38%;反对 778,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25%;弃权 210,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7%。
表决结果:同意 154,20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9,9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499,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80%;反对 61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6%;弃权 379,9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4%。
表决结果:同意 154,278,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70,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72%;反对 613,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2%;弃权 31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6%。
表决结果:同意 154,28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5,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73,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59%;反对 605,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9%;弃权 315,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2%。
表决结果:同意 154,282,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57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71%;反对 609,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4%;弃权 31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6%。
表决结果:同意 154,459,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50,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46%;反对 60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98%;弃权 140,4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6%。
表决结果:同意 154,382,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8,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67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82%;反对 611,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35%;弃权 208,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3%。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0,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7,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7%;反对 614,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8%;弃权 147,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5%。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4,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1,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5,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34%;反对 616,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5%;弃权 141,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0%。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4,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37%;反对 617,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4%;弃权 1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8%。
本次会议选举麦骞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6,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6%;反对 61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8%;弃权 1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6%。
本次会议选举于广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王慧芝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