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意见,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完善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相关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的流程及披露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股东会股权登记日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本细则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三)发行公司证券;
(四)重大资产重组;
(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重大关联交易;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八)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九)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一)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需要股东会审议的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其他事项时,认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
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的,须在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包括单独计票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其持股
比例;
(二) 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须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宣布;
(三) 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须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
作;有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须推举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和
另一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股东会表决的计票、监票工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
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 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
果外,须另行统计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中均须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有无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有,则须单独载明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
决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在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并对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做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还须列明: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三) 中小投资者对其单独计票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九条 公司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