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6),海宁市人民法院将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的 550 万股股票在
淘宝拍卖网络平台被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拍卖成交的 550 万股
股票中的 400 万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规范运作》第 7.4.10 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
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
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本次拍卖竞得方应当遵守海南芯联微作出的相关
承诺,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一、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
联微”)持有公司的已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业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
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的农尚环境 550 万股股票在淘宝拍卖网络平台被司法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
成交确认书显示,拍卖成交结果如下:
股份数量 成交金额
序号 拍卖人 竞买人
(万股) (万元)
海宁市人民法院
合计 550 4,169.32
注:本公告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海南芯
联微持有公司的 400 万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海南芯
联微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前后的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数量 数量 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海南芯联微 4,528 15.44% 400 1.36% 4,128 14.07%
注:本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触及 1%整数倍及达到 1%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大厦 9 层 B(9B)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日
海南芯联微所持有的 550 万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至 10 月 16 日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成交。其中,400 万股已于 2025
权益变动过程 年 12 月 3 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南芯联微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原 4,528 万
股减少至 4,128 万股,其持股比例相应由 15.44%下降至 14.07%。
股票简称 农尚环境 股票代码 300536
变动类型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00 1.36%
合 计 400 1.3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28 15.44% 4,128 14.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28 15.44% 4,128 14.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三、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设定质押,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海南芯联
微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拍卖 情况 情况
后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占未
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股份限
名称 (万股) 比例 质押
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押股份 售和冻
(万股)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海南
芯联 4,128 14.07% 2,656 64.34% 9.06% 2,656 100% 0 0%
微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海南芯
联微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海南芯联微 4,128 14.07% 2,656 64.34% 9.06%
(2)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海南芯联微 4,128 14.07% 878.58 21.28% 3.00%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前述股份全部完成过户,海南芯联微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 4,128 万股减少至 2,47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4.07%降至 8.45%。由于拍卖程序尚未完成,公司
暂无法判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
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
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
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
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以及第十五条“上市
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
受让的股份。
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4.10 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
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
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受让方应当遵守海南芯联微作出
的相关承诺,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