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21:15: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田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了披露。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
本8,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万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已于2025年7月1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56-0.125)=19.43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田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