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科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21:13: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3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
便利和支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在保证全体
参会的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也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 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
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过上述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
日期。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
手表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
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并制作会
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
确认。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
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
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
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作
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
,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