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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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一、 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
付相关采购订单尚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案号为(2025)
粤 0304 民初 2911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福田法院已开庭审理本案并出具一审判决,
此后被告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079)。
   二、 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及判决、裁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6896 元(已由上诉人预交),由上诉人负担。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
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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