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20:13: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万顺新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万顺新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379 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总额人民币 1,592,599,993.60 元,发行费用 32,463,506.21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487.3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公
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47,502.00       156,013.6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5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
进行调整。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3,429.82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
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基”)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
少利息负担约 900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以及使用 12 个月测算),
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增加了经营利润。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
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顺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