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筹融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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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融资管理制度
防范筹融资风险,降低筹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风险的原则,坚持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以需要、及时、节约为指导思想,控制筹融
资规模,优化债务结构。
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股东与证券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办理。
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
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证券事务部门
负责开展股票发行工作。
介机构开展发行股票申报文件的相关工作。申报文件的制作和申报程序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进行。
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证券事务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中介机
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债券发行工作。
及时办理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
发生。
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借款额度等筹融资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
程序:
(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
(2) 财务负责人审批;
(3) 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 财务部门负责签订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1)项目资金: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需事
先获得筹融资计划批准机构的同意后才能改变资金的用途。
(2)流动资金:结合公司资金结构,保持公司现金流量合理性,确保及时、足
额偿还到期本金、利息等。
融资业务的会计科目,对筹融资业务进行核算并实施监督。
内容,及时计算利息或股利,按时偿还借款或债券本息,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时发放股
利。
因,并及时与债权人协商,通报有关情况,申请展期。
监督。
部门加强和完善应对措施。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信息披露。
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