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10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3 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公司总部会议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份数 301,213,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019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161,138,3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444%;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65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股份 51,903,5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1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2,663,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52,95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594%;反对 18,277,6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46%;弃权 27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260%。
表决情况:同意 282,87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1,95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621%;反对 18,042,9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24%;弃权 29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4,401,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91,15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083%;反对 16,590,4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640%;弃权 22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2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
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