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0
号)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量 10,000,000 张 ( 1,000,000 手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8,847,239.2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
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高频高速连接系统改建
升级项目
智慧能源连接系统改建
升级项目
合计 124,833.76 100,000.00 98,884.72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
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徐辚辚 王 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