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5-075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石爱红 2010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海南 2017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孙念韶 2017 年 2014 年 2017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海南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念韶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本期审计费用不高于 63 万元,审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项目。具体本期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立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工作量等因素,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上期审计费用 59 万元,本期较上期新增不超过 4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
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等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