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与承诺
提名人吴立华 、吴宁晨 ,现 提名夏维剑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 ”
简称 磁谷科技 )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 。被
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磁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磁谷科技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被提名人 己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四 )中 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 《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
(五 )中 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六 )中 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 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 职 )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七 )中 国人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
(八 )中 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九 )《 银行业金 融机 构董事 (理 )和
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十 )其 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
(五 )与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 ,或 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
(六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
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 ,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
的人员 ;
(八 )其 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
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 ,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 以上通报批评的
;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磁谷科技在 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三家 ;被 提名人在磁谷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
被 提名人 己经 通过磁谷 科技第 二 届董事 会提名委 员会 资格 审查 ,本 提名人 与
被提 名人不存 在利 害关系或者可 能妨碍独 立 履职 的其他关 系 。
本提名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科创板 上 市公司 自律 监
管指 引第 1号 —— 规 范运作 》对独 立 董事候选 人任 职 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 认符合 要
求。
本提名人保证 上述 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 何虚假 陈述或误 导成分 ,
本提名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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⒛ 25年 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