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3
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
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场会议。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
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及《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
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
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
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
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拟审议提案已经过公司八届二十二次及八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10月31日、12月6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其中,《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关于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19 日 9:00-11: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 6 号院 3 号楼 5 层。
(四)登记方法:
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
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
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
证登记。
(需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 6 号院 3 号楼 5 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内容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
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码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
议》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
案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
为“首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现
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