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5-103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5 元/股(含),若按回购
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4.36 万股
——505.53 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
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 2025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由不超过 31.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1.27 元/股。详见 2025 年 7 月 3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由不超过 31.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1.05 元/股。详见 2025 年 9 月
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15)。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23,3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4%;最高成交价为 2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35,013,833.52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821,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5%;最高成交价为 2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436,254.76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
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
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
按既定用途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
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5,239,895 股。
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