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 关于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1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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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5-07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于 2025 年 10 月
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海峰、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
措施的决定》
     (〔2025〕34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提出
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
视,并立即传达给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公告披露拟转让宁
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宁夏旭宁) 100%股权,宁夏旭宁应付公司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
条的规定。
  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等重大事
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
  针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的问题,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责,要求相关人员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不断加强对于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高业务能力,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东方日升关
于转让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足进行了深刻反思,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专项学习。同时,公司已拟定系统性培训方案,并将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培训与不
定期考核,确保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上下将深刻汲取教训,
笃行不怠,全面提升治理水准;
具体而言,是通过制度修订,强制要求各业务单位对潜在重大影响事项进行即时上报,
确保信息披露核心部门与责任人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信息,为执行“早汇报、早披露”
原则提供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工作的长期追责机制,将履
职质量与个人绩效进行实质性强关联,通过穿透式管理,切实提升全体相关人员的责任
担当与专业能力;
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涉及到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提前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咨询,取得各中介机构的建议。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
施:
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问责,要求相关人员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不断加强对于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加强行为规范,将制度落实到实
处,从细节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防患于未然;
深刻反思,对照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梳理执行细节,明确证券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集中
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发起、通知、收集、核对与归档工作,严格执行登记流程,
强化过程管理,书面管理和电子化管理并举,做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的完整性、
及时性、真实性以及可追溯性;
行规范镶嵌至公司文化和日常运营之中,将警示常态化,同时加强技术防范,真正做到
有人落实,有人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内部对其进行严厉违规追责。
  三、整改总结
  经过本次专项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
处。公司根据宁波证监局《决定书》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本次整改,既是对
相关监管机构相关要求的落实,也是公司自身在信息披露、制度执行等方面的一次自我
规范和提升。
  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其
深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
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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