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 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1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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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3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惠博普”)的天然气运营业务
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营管理、LNG/CNG加气站业务,该业务由子公司北
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油科思”)及其子公司专门负责。华油科思
同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
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出具了《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
资产的承诺函》,该承诺明确公司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
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由于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且即
将到期,为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对
该承诺进行延期。
   二、原承诺背景及主要内容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了《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
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
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
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
的整合。”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履行各项承诺,积极推动天然气业务资产的处置工作,为尽快履行剥离
天然气运营相关资产,公司在市场上广泛寻找买家,并委托了专业的财务顾问,借助
专业机构的渠道等优势,在市场上寻找有意向的潜在买方。但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
目前国内燃气行业整体不景气,潜在买方的实际报价与账面净资产差距较大。由于公
司为国有控股企业,若以低于账面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出售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
投资者利益。根据近几年的出售活动,公司判断短期内在不形成处置损失的情况下转
让难度较大,资产处置的具体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导致承诺的执行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
 该项承诺的变更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
十三条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形。
  四、承诺延期内容
  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
的利益,拟对承诺的原资产处置承诺期延期3年,除上述变更外,其余内容均维持不
变。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为: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
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
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
的整合。”
  五、本次承诺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利
益发展。公司在承诺履行期限内,将继续积极推进天然气运营业务资产的处置工作,
确保在承诺期限内将天然气业务资产尽快剥离。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
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同业竞争承诺。
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延期后的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本事项业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承诺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延期是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规划,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
置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承诺函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
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
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
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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