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7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下游非关联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4,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人民币 4,144.05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对外担保总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华通银行在
人民币 4 亿元的贷款额度内,向经华通银行审批通过的公司经销商提供贷款,上
述经销商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将代经销商偿还贷款,代
偿的本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华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
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担保
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
保证金额:代偿的本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1、对单笔贷款的代偿期限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
计算,直至甲方收回单笔贷款的全部债权。2、经乙方同意后,甲方与债务人就
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降低利率、变更还款
计划或还款方式等协议的,乙方承诺继续承担代偿义务。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全部本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
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
的共赢。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
保风险可控。
(二)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银行申请融资,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
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12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7,820.7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0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
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4,144.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