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冠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电话及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上午在公
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
会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意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