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54,940 股,其中,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971,535 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83,405 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4)。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 6.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32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1)。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 12.73 元/
股调整为 12.6 元/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
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0 元/股。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1)。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限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量(股) 制性股票总量
量(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外籍员工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员
中国 3C 运营大客户业务部业
台湾 务二部总经理
中国 3C 运营大客户业务部商
台湾 务部资深项目经理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310 人) 2,846,440 853,932 30%
合计 3,238,450 971,535 30%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名单及数量
已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号 (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外籍员工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1 人) 36,250 18,125 50%
合计 66,810 33,405 50%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已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号 (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外籍员工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3 人) 100,000 50,000 50%
合计 100,000 50,000 5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0 人。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 人。
由于有 2 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剔除该重复部分后,本次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
象人数共为 323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
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
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
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
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5]第 ZA 15187 号),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止,公
司已收到 320 名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5,780,633.25 元,均为货币出资。同
日还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 15188 号),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 5 名
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1,025,047.45 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归属登记的限
制性股票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不变,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 1,054,940 股。
认书》,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过户登记工作已完成。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