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4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8)。
(四)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五)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七)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6.855 元/股调整为 26.73 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12 月 2 日为股权登
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
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26.855-0.125)=26.73
元/股。
综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6.855 元/股调整为 26.7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登记事宜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归属名单将按照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办理归属登记事宜。
可归属尚未办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尚未办
理登记的数量
限制性股票 理登记的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占获授予的限
数量 性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
徐辰 美国 50.1000 17.0340 34%
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莫要武 中国 27.0000 9.1800 34%
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
马伟剑 中国 24.0000 8.1600 34%
心技术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6 人)
合计 136.8243 46.5203 34%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注 2: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办理股份
归属事宜。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
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由 26.855 元/股调整为 26.73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调整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