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决 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董事 3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3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的执业证书、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
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证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独立、勤勉地履职,公允、负责地表达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
能力,经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也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准。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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