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5-130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情况概述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或“公司”)为支持公
司控股子公司朝阳凯美石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石英”)的业务发展,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向凯美石英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借款额度,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前一日一年期央
行贷款利率,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现金流情况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借款额度进行动态支
配。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借款方基本情况
朝阳凯美石英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
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
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