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2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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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
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
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资质。
  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51 人,
注册会计师 2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 人。
  中瑞诚 2024 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9,616.7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16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挂牌公司审计
客户 14 家。审计收费 32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0 次,涉及人员 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
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邓丽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国电
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唐晓丽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先生,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增
加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瑞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该
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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