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2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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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
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种类: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
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在考虑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
资金状况确定。
  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2.08 元/股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277.47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0.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2.0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
量约为 138.73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
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
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
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
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
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
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回购
方案,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5)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7)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8)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法;
  (9)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回购方案以及《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管理层或董事长授
权的适当人士、公司管理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7.4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本次回购股份
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8,739        0.15      958,739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3,018,085     99.85    640,243,391    99.85
   总股本      643,976,824     100.00   641,202,130   100.00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8.7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本次回购股份
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8,739       0.15       958,739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3,018,085     99.85    641,630,738    99.85
   总股本      643,976,824     100.00   642,589,47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274,859.41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94,790.91 万元,流动资产 982,311.31 万元,
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则占公司总资产、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7%、2.01%、2.04%。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
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
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通知债权人等
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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