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69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72,7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297,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8%。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297,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王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1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73%;反对6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0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6%。
表决结果:同意78,20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82%;反对84,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400%;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表决结果:同意 78,21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16%;反对 68,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666%;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8%。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表决结果:同意 78,21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16%;反对 68,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666%;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8%。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常小宝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