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
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 1 号”
变更为“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5 地块)写字
楼 801 号”
(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邮政编码“522000”
保持不变。
二、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拟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
鉴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 1 号,邮编: 第五条 公司住所: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
写字楼 801 号,邮编: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决定。
…… ……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
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除发行公司债券外) 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行使。 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
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除发行公司债券外)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四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
第四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
……
过: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
……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
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
董事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董事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条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出示本人身份证、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有限合伙企业
委托书及持股凭证。有限合伙企业应由企业负责人即自然
应由企业负责人即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第八十六条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第八十六条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而未回避,如致使股东会通过有关
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而未回避,如致使股东会通过有关
关联交易决议,并因此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善意第三
关联交易决议,并因此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善意第三
人造成损失的,则该关联股东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人造成损失的,则该关联股东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交易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
本条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
息披露或者回避的,股东会有权撤销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
之一的股东:
的一切决议。
(一)为交易对方;
本条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
……
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
批准。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照规定履行
相关决策与披露等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
批准。
范围。
…… 未达到前述标准的交易,由总经理审议批准;但如果
总经理为某项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则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董事会审议批准。
算。
……
未达到前述标准的交易,由总经理审议批准;但如果
(二)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如下关联交
总经理为某项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则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
易:
董事会审议批准。
……
……
关联交易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
(二)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如下关联交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意
易:
见。
……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
关联交易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
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条第(二)项的规定: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意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见。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
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
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公司可以按类别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按
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
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 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最低 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最低
金额或者比例(如有)等。 金额或者比例(如有)等。
(三)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
稳定增长股利。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为:
……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
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为:
(四)利润分配的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
……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
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
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
案。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会上的投票权。公司根据股东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
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
报计划。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
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 删除
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
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除以上条款外,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由于本次删除了部分条款,导
致原《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
序号加以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亦同步作出修订。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
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
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